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牌出讓公告
〔2025〕第2號
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(guī)規(guī)定,經南陵縣人民政府批準,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決定以掛牌出讓方式出讓籍山大道與奎湖路交叉口東北側地塊1宗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掛牌出讓地塊的基本情況和規(guī)劃指標要求
序號 | 地塊 名稱 | 位 置 | 面 積(㎡) | 用途 | 規(guī)劃指標 | 出讓 年限(年) | 開發(fā) 期限(月) | 起始價 (萬元) | 競買 保證金(萬元) | 出讓金 支付方式 |
1 | 籍山大道與奎湖路交叉口東北側地塊 | 位于奎湖路以東,籍山大道以北,新天地商業(yè)廣場以西,麒麟山莊小區(qū)以南 | 5 ****** 54(另需無償代建 ****** 05) | 城鎮(zhèn)住宅用地,不得用于建設別墅、“私家莊園”等 | 容積率>1.0,≤1.6 建設密度≤30% 綠地率≥35% 建筑高度 ≤80米,其中,臨籍山路住宅建筑高度不得小于24米 | 70 | 24 | ****** 96 | 1757 | 成交確認書簽訂后10日內支付至成交價款的50%土地出讓金,剩余土地出讓金在成交確認書簽訂后6個月內付清 |
縣相關行政主管部門、市政公共服務單位已根據該地塊的土地普查現(xiàn)狀和評估評價等指標,提出管理要求及技術設計要點,具體詳見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招拍掛出讓用地清單》。
二、競買資格及要求
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法人和其他組織均可申請參加競買,不接受自然人參與競買,法律另有規(guī)定除外。
三、本次國有土地使用權掛牌出讓,按照價高者得原則確定競得人。
四、本次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掛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(http://wuhu.****.cn/STPBidder/member Login)進行。申請人***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官網(http://wuhu.****.cn/whggzyjy/)首頁指引登錄系統(tǒng),下載《蕪湖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(guī)則(試行)》和《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手冊》,并認真閱讀。參與報名的申請人均視為自愿接受《蕪湖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(guī)則(試行)》和《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手冊》、出讓公告和出讓文件中所有規(guī)則的約束,按照交易規(guī)則進行操作并接受交易的最終結果。
五、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需辦理數(shù)字證書(CA認證),***公共資源交易市場主體庫資格(首次登錄須辦理入庫手續(xù))。辦理數(shù)字證書及入***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(http://wuhu.****.cn/whggzyjy/)“服務指南”欄目中的“CA數(shù)字證書及電子簽章業(yè)務辦事指南”和“主體庫注冊辦理指南”。
六、申請人可于****-**-**日至****-**-**日16:***,憑數(shù)字證書(CA)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,點擊所要參與競買的地塊,繳納競買保證金,在線上傳《競買申請書》、競買保證金繳納憑證等報名資料進行報名。
經審查,申請人具備申請條件且按規(guī)定交納競買保證金的,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將在****-**-**日16:***統(tǒng)確認其競買資格。
七、掛牌時間定于:****-**-**日8:*******-**-**日15:***。具備競買資格的申請人需在規(guī)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按規(guī)則進行報價。
網上交易成交后,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自行下載打印競得入選人通知書。并在5個工作日內,持競得入選人通知書(不再另行通知)及出讓文件要求提交的相關報名資料原件,到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進行審核確認。通過審核的,出讓人與競得人當場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。
八、其他事項
******新公司 進行建設的,在競買報名時應向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提出申請, ******新公司 的股東及出資構成、成立時間等內容。競得土地后,成立 ******新公司 內持有51%(含)以上的股份)不得增加股東??h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可以根據掛牌出讓結果 ******新公司 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。
(二)報價(不低于底價)最高者為競得人。**0萬元 的整數(shù)倍。
(三)成交價格中不包括契稅,建設行政事業(yè)性收費按南陵縣現(xiàn)行有關規(guī)定另行繳納。
(四)在《成交確認書》簽訂后十日內簽訂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,并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讓金。土地出讓金及相關稅費繳清后,予以發(fā)放不動產權證書。
(五)競得者競買保證金按成交價款的20%轉作合同定金,合同簽訂后競買保證金轉作土地出讓金;未競得人交納的競買保證金,我局在掛牌活動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,不計利息。
(六)受讓人未按合同約定期限開工及竣工驗收,自逾期之日按成交價的金額,以每日0.2‰的比例進行處罰。
(七)土地開發(fā)程度
1.土地按照現(xiàn)狀標高凈地交付,場地平整由競得人自行負責;2.地下管線(管道)、地下障礙物等均由競得人負責勘驗,并按照有關規(guī)定自行妥善解決。
(八)競買約定
1.提交競買申請前,競買申請人應對出讓宗地進行實地踏勘,全面了解出讓文件和宗地現(xiàn)狀;對出讓文件和宗地現(xiàn)狀有疑問的,應在競買申請前向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書面提出。
2.競買申請人一旦提出競買申請,即視為對出讓文件內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約束,對宗地現(xiàn)狀無異議。競買申請人競得出讓宗地后,不得以出讓文件和現(xiàn)狀異議對成交結果及所簽署的相關文件提出抗辯。
3.除應要求提供有效身份證明文件、繳納競買保證金外,還應提交競買保證金不屬于銀行貸款、股東借款、轉貸和募集資金的承諾書及商業(yè)金融機構的資信證明。
4.對雖已報名登記但不參加競買活動或成交后不簽訂《成交確認書》、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的,競買保證金不予退回。土地成交后,未按市縣用地政策執(zhí)行、未按合同約定規(guī)劃指標和土地用途開發(fā)建設的,將按相關規(guī)定給予處罰。
(九)公告未盡事宜,按相關法律、法規(guī)、宗地規(guī)劃設計條件、掛牌出讓須知、《蕪湖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網上交易規(guī)則(試行)》、《***公共資源交易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手冊》、《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》等相關文件規(guī)定執(zhí)行。
咨詢電話:***-****
代辦服務電話:***-****
CA辦理咨詢電話:***-****
附件:***.致企業(yè)家朋友們的一封信
2.國土競價系統(tǒng)土地競買人操作手冊
3.規(guī)劃設計條件
南陵縣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局
****-**-**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