鹽 ******限公司 強清案
債權申報須知
鹽城經濟技術開發(fā)區(qū)人民法院于****-**-**日裁定受理鹽 ******限公司 強制清算一案,并于****-**-**日指定北京市盈科(鹽城)律師事務所為鹽 ******限公司 清算組。
為保證債權申報工作的順利進行,現(xiàn)就申報相關事宜說明如下:
一、根據《 ******國公司 法》第二百三十五條的規(guī)定,法院受理清算時對鹽 ******限公司 享有債權的債權人,均可以向清算組申報債權。債權人在申報債權時應當注意以下幾點:
1、未到期的債權,在強制清算申請受理時視為債權到期。
2、附利息的債權,利息可暫計算到強制清算申請受理前一天(即****-**-**日),如有其他關于利息計算方式的,應提交利息計算方法及過程的書面材料。
3、附條件、附期限的債權和訴訟、仲裁未決的債權,債權人可以申報。
4、債權人申報債權時,應當書面說明債權的數額和有無財產擔保情況,并提交有關證據;申報的債權是連帶債權的,應當說明。
5、連帶債權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體連帶債權人申報債權,也可以共同申報債權。
6、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己經代替?zhèn)鶆杖饲鍍攤鶆盏?,可就其對債務人的求償權申報債權?/p>
7、債務人的保證人或者其他連帶債務人尚未代替?zhèn)鶆杖饲鍍攤鶆盏?,以其對債務人的將來求償權申報債權,但債權人己經向清算組申報全部債權的除外。
8、債務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,被裁定適用強制清算程序,受托人不知該事實,繼續(xù)處理委托事務的,受托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。
9、債務人是票據的出票人,被裁定適用強制清算程序,該票據的付款人繼續(xù)付款或者承兌的,付款人以由此產生的請求權申報債權。
10、法律規(guī)定其他可以申報的債權,債權人可以申報。
二、參照《企業(yè)破產法》規(guī)定,未申報或逾期申報債權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:
1、債權人未申報債權,不得依照強制清算程序行使權利。
2、債權人未按期申報,已分配的財產不對其補充分配,即在清算財產最后分配前補充申報,此前已進行的分配不再補充分配,且對于未按期申報債權的債權人,清算組將依據《訴訟費用交納辦法》中財產案件受理費標準減半收取補充審查、確認債權的費用,但最高額不超過10000元。債權人不預交該費用的,清算組有權在債權人應當獲得的分配款中直接扣除。債權人向清算組提交申報債權材料,即視為同意本條款內容。
三、債權申報材料
申報人應當如實、詳細填寫《債權申報表》以及提供完整、真實有效的申報材料。申報債權應提供如下材料:
1、《債權申報表》一式兩份。申報人可以另行附頁向清算組提交申報內容的具體說明。
2、申報人的營業(yè)執(zhí)照復印件(加蓋公章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(原件)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;債權人為個人的 ,提供個人身份證明;委托代理人申報的,同時提供特別授權委托書(原件)及代理人身份證明。
3、證明債權事實的相關證據材料。申報人應當以與證據原件核對無誤的影(復)印件申報,證據材料應當附證據清單并提交一式兩份。證據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或協(xié)議、履行合同的證據、付款憑證、銀行憑證、對賬單、收貨單、收據或發(fā)票、往來函件、權利證明登記文件、追收債權證明等;相關權利已經得到生效的裁判文書或仲裁裁決書確認的,還應當提交相關文書;申報人申報的債權還有其他債務人的,應當說明其他債務人的履行情況。
四、提交資料注意事項
1、申報債權的金額:***。
2、利息債權:***,利息可暫計算到強制清算申請受理前一天(即****-**-**日),如有其他關于利息計算方式的,應提交利息計算方法及過程的書面材料。
3、基本事實項:***,另外對已開票金額和未開票金額應填寫清楚;若涉及合同關系則該合同是否已經履行完畢要填寫清楚。
4、債權申報須知和債權申報表的寄送不構成清算組對債權有效的確認,也不視為對已過訴訟時效債權的重新確認,也不導致債權訴訟時效中止、中斷或延長等法律后果。
5、申報材料必須符合規(guī)定要求,并直接遞交清算組。
6、涉及訴訟案件中清償債務的,需明確有無受償及受償金額,進入執(zhí)行程序的,提供執(zhí)行裁定書,明確執(zhí)行程序中受償款項。
7、如申報人偽造、變造證據材料,以及對重要事實拒絕陳述、故意隱瞞或作虛假陳述的,清算組將按照申報人虛假申報債權金額的5%收取審查、確認債權的費用,如債權人拒絕交納,清算組有權從申報人應當獲得的分配款中直接予以扣除;同時,清算組將向人民法院報告該事實,由人民法院就虛假訴訟行為進行處罰;情節(jié)嚴重構成犯罪的,清算組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。
8、現(xiàn)場申報的,申報人應當嚴格遵守申報秩序,服從清算組工作人員的安排,有序申報,并務必攜帶債權申報證據原件以便與清算組核對。
9、債權人應自收到本強清案公告之日起45內向清算組申報債權。逾期未申報債權的,參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(yè)破產法》第五十六條的規(guī)定處理。
現(xiàn)場申報的,申報人應當嚴格遵守申報秩序,服從清算組工作人員的安排,有序申報,并務必攜帶債權申報證據原件以便與清算組工作人員核對。若選擇郵寄的,則請郵寄至清算組通訊地址。
請在郵寄單注明“鹽 ******限公司 債權申報”字樣,并保留郵件寄送底單(建議選擇順豐、京東或EMS等等方式郵寄)且需要提交原件的一定要提原材料證據。債權人未能提供證據原件,導致清算組無法核實的,申報的債權清算組不予確認。
五、債權申報地址和聯(lián)系方式:
清算組:*********限公司 清算組
通訊地址:***廈
郵政編碼:***
聯(lián)系人:***:****659.
鹽 ******限公司 清算組
****-**-**日
以上《申報須知》內容已經知悉,現(xiàn)予確認。
債權申報人(蓋章):
年月日
債 權 申 報 表
編號:【 】
★單位蓋章、法定代表人簽字:
★自然人簽字:
★債權申報人 名稱 | ||||||||||||
★企業(yè)信用信息代碼或身份證號 | ||||||||||||
債務人名稱 | 鹽 ******限公司 | |||||||||||
申報債權日期 | 年 月 日 | |||||||||||
債權發(fā)生日期 | 債權到期日期 | |||||||||||
法定代表人姓名 | 受托人姓名 | |||||||||||
受托人 身份證號 | ||||||||||||
通訊信息 | 聯(lián)系地址 | 聯(lián)系人 | ||||||||||
郵 編 | 電話/傳真 | |||||||||||
★銀行賬戶信息 | 開戶名稱 | |||||||||||
銀行賬號 | ||||||||||||
開戶銀行 | ||||||||||||
★申報債權 金額(元) | 本金(元) | 利息(元) | 其他(元) | 是否連帶債權 | 是否求償權 | |||||||
□是 □否 | □是 □否 | |||||||||||
★債權事由 | ||||||||||||
財產擔保 債權金額 | 擔保 方式 | 抵押物 | ||||||||||
質押物 | ||||||||||||
留置物 |
是否有連帶債務人 | 連帶債務人名稱 | ||||||
債權訴訟 (仲裁)情況 | 申報債權如有下列情形之一,請在口中打“√ ”并填寫執(zhí)行到位金額 □案件正處于審理階段 □案件已由法院或仲裁委作出生效裁決,判決后債務人主動支付金額:*** □案件已進入執(zhí)行程序,執(zhí)行程序受償金額:*** | ||||||
★債權證據 文件清單 | 證據序號 | 證據文件 名稱 | 證明內容 | 是否核對 原件 | |||
聲明和保證 | 本公司/人保證所提供的上述信息均真實、準確,如變更上述信息,將及時書面通知清算組。 因上述信息變更未及時通知清算組,本公司/人保證自愿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后果。 ★申報債權人(簽字或蓋章): 委托代理人(簽字):*** 年 月 日 | ||||||
備注 |
附件1 :
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
茲證明 _______ ******本公司 任 ________ 職務,系本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特此證明。
證明單位:
年 月 日
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
附件2:
授權委托書
委托人:
聯(lián)系地址及電話:
受托人1:***:
聯(lián)系電話:***:
受托人2:***:
聯(lián)系電話:***:
在鹽 ******限公司 強制清算案中,茲委托上列受托人擔任本人(本單位)的委托代理人。
特別授權代理,權限如下:
1、代為申報債權、與清算組核對債權(代為承認、變更、放棄債權);
2、代為簽署、簽收各項文書;
3、代為出席債權人會議,行使異議權和表決權;
4、代為行使債權人的其他權利,代為履行債權人的其他義務;
5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
代理期限:***。
委托人(簽字或蓋章):
年 月 日
附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
法律文書送達地址確認書
鹽 ******限公司 清算組:
關于鹽 ******限公司 強制清算一案,本人(本單位)確認下列地址為本人(本單位)在該案破產程序期間、涉及訴訟期間人民法院及清算組各類法律文書的正式送達地址:
姓名 (單位名稱)稱) | |
送達地址 | |
是否接受 電子送達 | □是 □否 |
電子郵件地址: | |
聯(lián)系電話 | |
備 注 | 訴訟程序也使用上述送達地址 |
當事人(簽字或蓋章):
年 月 日
注意事項:
1、如上述送達地點發(fā)生變化,受送達人應在三日內書面通知清算組。
2、如受送達人沒有確認送達地址,或未將送達地址變化情況及時通知清算組的,即視為送達地點不變。受送達人自己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、拒不提供送達地址、送達地址變更未及時告知清算組,導致法律文書未能被受送達人實際接收的,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。
附件
(清算)債權申報須知.docx【明祥】.docx 下載